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(简称《协调制度》)是世界海关组织(WCO)主持制定的一部供国际贸易各方共同使用的商品分类编码体系,也是我国制订进出口税则、实施贸易管制、贸易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,一般五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。


为适应国际贸易及科技的发展,WCO发布了2022年版《协调制度》修订目录,宣布新版《协调制度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球实施。中国海关总署在今年10月份发布了2022年版《协调制度》修订目录中文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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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离新版《协调制度》实施的时间已经不远了,那么新版《协调制度》主要有哪些修订呢?

01.总体修订情况

与2017年版相比,2022年版《协调制度》共有351组修订,4位品目的数量增加了6个,6位子目的数量增加了222个。其增加、修改幅度之大,仅次于2007年对尖端技术产品和环境相关物品的规定所进行的大幅修改。

新版《协调制度》将商品分成二十一大类,本次仅第八类(皮革制品)、第十二类(鞋帽等)、第十九类(武器弹药)没有修订。



02.重点修订内容

1.顺应新技术发展及新产品贸易需求

增列品目,如:新型烟草产品(品目24.04)、平板显示模组(品目85.24)、无人机(品目88.06)等。

修订章注释及条文,如半导体换能器(品目85.41)等。

2.顺应产业和贸易发展变化需求

调整品目结构,如:玻璃纤维及其制品(品目70.19)、加工金属的锻造冲压机床(品目84.62)等。

3.顺应国际对安全环保等问题的关注

《巴塞尔公约》为明确某些废物的范围新增品目(品目85.49)

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》(CWC)控制的特定化学品

《鹿特丹公约》控制的某些危险化学品

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管制的臭氧层消耗物质修订《协调制度》(第二十九章、第三十八章及第三十九章相关品目)

为安慰剂和盲法(或双盲法)临床试验试剂盒(子目3006.93)、寨卡病毒及由伊蚊属蚊子传播的其他疾病用诊断或实验用试剂(子目3822.12)增列子目等。

4.顺应优化《协调制度》结构需求

删除贸易量低的品目和子目,如:镉及其制品(品目81.07)、地球仪和天体仪(子目4905.10)、镍铁蓄电池(子目8507.40)、电话应答机(子目8519.30)、钟表发条(子目9114.10)等。

5.顺应《协调制度》规范应用需求

修订相关类、章注释及条文以明确商品范围,如:为明确微生物油脂归入品目15.15修订品目条文等、新增第五十九章注释三以明确“用塑料层压的纺织物”的定义等。

03.中国海关的深度参与

本轮修订中,中国海关45组提案及修订意见获采纳,创历史新高。其中,“玻璃车窗”、“通信天线”、“无人机”、“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”等被列入了新版《协调制度》,解决归类争议,助力我优势产品走出去。

同时,为明确“微生物油脂”、“3D打印机”、集成电路检测设备”等产品归类,“中国方案”获得通过,并将北斗导航系统等中国元素及“单板层积材”国家标准纳入《协调制度注释》。


注:文章素材主要来源于中国海关总署官网

点击下载2022年版《协调制度》修订目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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